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中的法律监督作用,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安排,并结合昆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任务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结合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检查组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区、学生餐厅、学校食堂小卖部等区域、查阅了食品进销台账等档案材料,针对食材采购、加工环境、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随后,检查组对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店,餐饮服务店、流动摊贩进行随机抽查。查看超市、小卖店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对校园周边的餐饮服务店的餐饮环境、食材采购、餐具消毒、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业资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流动摊贩经营资质办理情况、食品来源、食品卫生、质量、保质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了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学校食堂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过期)、食材摆放不规范、食堂墙面不卫生等问题,学校超市存在微量过期零食未及时下架,部分食品无近期检验报告等问题,学校周边存在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小饭桌等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因素。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整改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照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监督,保障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对监督后仍不整改的依法纳入诚信黑名单联合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