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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负责其他应当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把平安呈贡建设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个环节。突出惩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依法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盗窃、诈骗等犯罪;“重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贡献检察力量;依法起诉危险驾驶罪,有力守护社会公共安全。

2.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巩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同时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注重开展息诉化解工作,充分运用结案文书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回应信访人的诉求。对于息诉化解有难度的案件,积极采用公开听证、院领导包案等方式办理,确保办案质量。

3.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纠正漏诉,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保障审判程序合法,向区人民法院发出纠正审理违法通知书已获得采纳。聚焦刑事判决裁定准确执行,持续做好集中清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应收押未收押、应交付执行未交付等工作;认真开展看守所检察监督,提出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活动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开展对社区矫正的动态监督,及时掌握矫正服刑人员人数、服刑期间再犯罪等情况。

4.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注重监督质量与数量的统一,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类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保持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的高压态势,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所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均在检察监督阶段达成和解,1件案件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5.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坚持强化履职,办理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6.公益诉讼检察创新推进。突出“精准性”“规范性”,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在立足办好传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立案办理安全生产、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新法定领域案件。在工作中,坚持做实做细调查核实工作,杜绝随意立案问题发生;持续培育和挖掘特色典型案例。

7.检察人才培养成效显著。2023年,1人入选沙巴体育检察机关办公室系统人才库,2人入选沙巴体育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1人荣获“第一届沙巴体育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3人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1人荣获最佳论辩奖。10名检察干警入选首批昆明市检察机关青年精英人才库,入选人数居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沙巴体育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4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59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6.14万元,占总收入的78.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7.97万元,占总收入的21.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7.65万元,增长7.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75万元,增长2.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18.90万元,增长26.48%。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成本性支出增加;二是退休人员经费、善后待遇等非同级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增加;三是其他部门转拨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等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61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29万元,占总支出的76.70%;项目支出609.95万元,占总支出的23.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6.08万元,增长7.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3.78万元,增长25.95%;项目支出减少237.70万元,下降28.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执法办案成本性支出增加;二是退休人员经费、善后待遇等非同级财政拨款较上年度增加;三是其他部门转拨的国家司法救助金等专项经费较上年度增加;四是统计口径变动,2022年地方财政拨退休人员经费、职业年金记实、善后待遇等经费按照预算批复均列入项目经费,2023年该类经费按照预算批复列入基本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8.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1.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人均公用经费(不含其他交通费、工会费)为2.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用于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非同级财政拨款业务经费等检察支出563.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32%;二是用于发放司法救助金等国家司法救助支出40.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62%;三是用于退休人员经费等非同级财政保障其他人员支出6.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6%。项目均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经费按时兑现及支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9%。与上年相比增加58.75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加,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等执法办案成本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9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8%。主要用于检察事业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案件侦查业务等相关的差旅费、办案费、培训费、业务装备购置费等支出,以及用于项目开展的其他检察支出和国家司法救助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1227.55万元、检察监督144.00万元、其他检察支出313.9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保费,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1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0万元,决算为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9.8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严控公务接待费;二是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5万元,下降1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7万元,下降1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办案业务开展的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中涉及的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相关业务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8万元,比上年增加33.07万元,增长23.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办案业务量增加,满足业务需求的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29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22万元,固定资产2890.3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5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0项,账面原值195.1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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