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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于1979年恢复重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对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

3.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4.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6.负责应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依法受理向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

8.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为大局服务——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落实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守护平安官渡,维护安定不动摇。扛起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全重要职责。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商稳企不停歇。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保企业就是稳就业、促复苏、保民生。三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产权保护不缺位。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四是高位推进重落实,“飞地”检察不松劲。磨憨检察室成立一周年来,严厉打击七大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五是推动数字检察,科技赋能不断档。坚持以数字革命赋能高质效法律监督,推动实现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

2.为人民司法——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体现法律监督的基本价值追求

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一是用心用情守护“少年的你”。依托“官心”未检工作室和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二是尽职尽责守护绿水青山。落实惩罚性赔偿,引领树立“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的理念。做实恢复性司法,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流放、补植复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三是集智聚力促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官渡“抓前端、治未病”的检察路径。四是用准用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抓实“严”的一手,毫不动摇严惩严重犯罪,做到该严则严;规范“宽”的一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五是同心协力普法强基补短板。组建“青年志愿者”普法队,切实担负“谁执法谁普法”之责。

3.为法治担当——在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中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整合检察资源,做好“融合”文章,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与五家侦查主体实质化运行侦协办,联合开展案件评查。二是以定纷止争为重点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案件办理由数量向质效转变。三是以良法善治为导向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发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四是以多赢共赢为追求做好公益诉讼监督。完成十一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涵盖七个拓展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涉及的公益问题均得到整改和解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4.为检察强基——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中打造检察铁军

面向检察事业发展需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一是政治建设坚强有力。牢记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三同步”机制要求,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二是队伍素能持续提升。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紧扣“古渡百舸争先赛”,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制定三年人才培养计划,落实政治轮训、导师带新人。三是从严治检扎实有效。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设派出机构3个,分别为:驻阿拉检察室、驻六甲检察室、驻磨憨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沙巴体育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年末其他人员4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520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5.12万元,占总收入的78.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98.94万元,占总收入的21.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3.68万元,增长12.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76万元,增长1.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548.92万元,增长99.80%。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级财政拨付了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尾款,导致当年收入随之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520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01万元,占总支出的58.05%;项目支出2182.75万元,占总支出的41.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8.47万元,增长7.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7.23万元,增长7.36%;项目支出增加171.24万元,增长8.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长;二是区级财政拨付了信息化工程尾款,导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1.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6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2.7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829.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8%,主要用于区级财政保障书记员工资支出、金隆伟业信息化工程尾款支出;二是其他检察支出1196.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4.80%,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购置业务装备的开支;三是行政运行支出41.0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7%,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的支出;四是检察监督1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8%,主要用于购置检察业务装备的开支;五是国家赔偿开支16.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国家赔偿经费的开支。项目均按要求开展,项目经费按时兑现支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89%。与上年相比增加44.76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基本支出较上年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赔偿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54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6%。主要用于检察事业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案件侦查业务等相关的差旅费、办案费、办公费等支出,以及用于项目开展的其他检察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1872.35万元,检察监督360.91万元,事业运行111.71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196.19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9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52万元,死亡抚恤支出32.0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具体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7.3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95万元,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95万元,决算为24.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36%,完成年初预算的4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4%,完成年初预算的5.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9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95万元,决算为2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范围与规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25万元,下降6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2年及2023年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3.9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43万元,下降3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单位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2023年未购置,2023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有所减少;二是我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办案、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08万元,比上年减少8.63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开支大幅降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电、维修、“三公”经费、公车补助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123.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1.61万元,固定资产2966.0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33.00万元,无形资产82.4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7.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0辆,账面原值280.5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7.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2.1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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