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昆明市检察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体检及后续相关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详见《报考指南》)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集合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514号百安居
体检集合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7:40。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需带材料:考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两张。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5.注意事项
(1)请考生于体检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
(2)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3)特别提示考生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批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及时、持续关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妥善安排自己近期行程。如因考生未关注通知公告、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联系电话: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人事办公室,0871-66057029
附件:体检注意事项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