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昆办发【2019】1号文件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昆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至全市各级各部门。
《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昆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法治昆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昆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及政府对公益诉讼的领导和保障、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等。一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依法治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适时听取检察院党组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公益诉讼所需必要费用提供财政资金保障,主动协调解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得插手、干预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二是各级人大和政协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有计划的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督促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特殊定位和职能作用,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加大办案规模与确保办案质量并重,不断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四是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正确、及时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切实承担公益保护责任。五是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深入研究公益诉讼审判工作职责任务,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特殊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六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加强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积极构建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调查协作机制、案件通报制度,增强监督合力。七是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在全市印发《实施意见》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昆明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昆明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检察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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