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通过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树形象取得显著成绩。该院党建工作先后受到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李小三等领导的高度肯定。代表昆明市基层机关党组织接受省委组织部检查并获得好评,党总支被评为市级党建示范点,一支部被评为市级示范党支部。该院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高检院评为“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办理的一起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精品案例”和“全市十佳未检案例”。该院在公安局、县法院执行局分别设立派出检察官办公室,延伸对侦查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该院涌现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全省公益诉讼办案能手”等先进人物。
叶恒同志从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5月1日共办理案件172件。其指导办理的一件检察建议,破解了阳宗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难题,其于2018年5月被评选为全市侦监精品案例。
陈明东同志先后被评为宜良县“优秀公务员”、宜良县“新农村建设优秀工作队员”、宜良县年鉴编撰“优秀撰稿人”等。该同志在担任院党总支副书记、一支部书记期间,主导并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为该院获得“昆明市机关党建示范点”“昆明市示范党支部”“宜良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作出积极贡献。2018年,牵头完成宜良县人民检察院2-5楼党建楼层文化建设,成为宜良县独具特色的党建观摩路线。参与云南省检察机关党建暨思想政治工作培训班在宜良县院举行的现场教学环节筹备工作,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组织干警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复核创建工作,并在县委文明创建工作总结会上代表先进单位作交流发言。起草本院司改文件10余份,请示、报告等材料20余份。他负责的新媒体工作,连续跻身云南“互联网+检察”指数总榜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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